省湘绣所公司制改革方案获批通过
根据《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》(湘发[2014] 7号)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,省湘绣所于2020年12月16日向国资委提交了《湖南省湘绣研究所公司制改革方案》,省国资委于12月29日对方案予以批复。
《湖南省国资委关于湖南省湘绣研究所公司制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》(湘国资改革函【2020】190号)原则同意省湘绣所改革方案,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,改制后公司名为湖南省湘绣研究所有限公司,由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,原有全部资产、债权债务、经营业务及人员由改制后公司承继。
湘绣所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依法合规推进改制工作,及时办理工商、产权变更登记等事项,防止国有资产流失,维护职工合法权益,保证企业生产经营平稳有序进行。改制后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,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。